1. 由於系統限制,僅顯示前後車距、車道偏移、道路虛實線等功能。
2. Front Assist 車前碰撞預警系統 ( 含 AEB 自動輔助緊急煞車功能 ) 及 ACC 主動式固定車距巡航系統,其煞車功能有效作用之情形,限於 : 其他車輛位於前雷達正前方適當距離且環境狀況良好令雷達得以順利運作時。請注意,在繁忙行車、彎道、山路、隧道之一般道路、行車速度緩慢、與前方車距過短,或是天候易對雷達造成干擾 ( 如下雨、陽光過強 ) 等狀況下,該系統將不會發生作用。
3. 前方行人監控系統無法偵測到靜止或嬌小 ( 如孩童 ) 之行人。請注意,在許多狀況下,系統將不會發生作用,而容易發生意外。詳細無法發生狀況之情形,請參考前方行人監控系統功能之說明網頁。
4. 主動式車道修正輔助系統 / 車道維持及偏移警示系統 / Emergency Assist 緊急待援輔助系統 / Travel Assist 智慧車陣穿梭系統,僅限於道路雙邊標線清晰,且天候、光線及環境良好的情況下,使多功能攝影機及前方雷達得以作動。請注意 : 在繁忙行車、山路、彎道及隧道等光線不佳或彎曲角度過大的道路時,或天候及光線對多功能攝影機或前方雷達造成干擾時,該系統可能無法作動。
5. 車側盲點警示系統及 RTA 後方橫向車流警示系統 ( 含煞車輔助功能 ) ,僅限於周圍或後方車流位於雷達可偵測範圍內,且相對車速適當的情形下,方可作動。若發生天候、其他環境因素干擾雷達作動或車速過快情況下,該系統可能無法作動。
* 本車輛非完全自動駕駛,駕駛人仍應主動手握方向盤操作。詳細作動條件及限制請參考車主手冊。